武汉二手车收购/二手车回收价格/武汉二手车回收公司
内服役,并仍可继续使用的机动车辆。
二手车,英文译为“Second Hand Vehicle”或"Used Car",意为“第二手的汽车”或“使用过的汽
车”,在中国也称为 “旧机动车”。“中古车”是日本的叫法。北美是二手车最发达的市场,因为平
民百姓购买旧车时不一定就能买到“第二”手的,而且大多是小轿车和家用吉普车,所以在北美二手
车有一种很通俗的叫法,“用过的汽车”。
二手车的定义直接关系到所涉及车辆的范围,在某种程度上也关系到二手车评估体系的科学性和市场
交易的规范性,所以有必要给出明确的定义.
2005年10月1日,由商务部、公安部、工商总局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"二手车流通管理法"正式实
施.此办法总则的第二条,对二手车定义为:二手车是指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国家制度报废标准之
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(包括三轮汽车、低速载货车,即原农用车)、挂车和摩托车.
注意事项
二手车交易对于买卖双方必须注意的问题:
对于卖车者而言,以下三个陷阱是必须防范的。
陷阱1:夸大旧车问题
“黄牛”为了压低收购价,故意夸大旧车问题。车主如果不了解车辆残值,可能就会受到欺骗,
将高价车低卖。
防范措施:一般来说,车辆的状况很难以外表全面衡量,例如尾气、侧滑、轴重、制动、底盘、
汽车电控单元等,需要借助“诊断”仪器来完成,建议去品牌二手车中心等专业机构找专业评估人员
进行评估。
陷阱2:压低收购价格
即便对一些并没有大毛病的旧车,“黄牛”们也会利用车主不了解旧车市场行情故意压低收购
价,让车主蒙受经济损失。
防范措施:建议车主在卖车前先去媒体、市场了解同型号品牌、同年代车辆的大致价格区间和车
况。如果可能的话,可以将车开到旧车市场与多家品牌二手车中心先行做价格评估,对收购价格心中
有底,防止上当受骗。
陷阱3:不签旧车购销协议或协议文字含糊
协议是规定双方责任,享受相应权利的法律保障的文字体现。如果不签订协议或协议中字句含
糊,那么售出车辆一旦发生任何问题,原车主可能遭受一些损失。
防范措施:出售旧车前先去专业二手车中心咨询,无论买卖一定要签署正规的协议并仔细阅
读协议中的每一条款。签协议时还必须让经销商盖上有效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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